2013年2月份,我司与杭州卓润粉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润公司)签订一份《工矿产品制造合同》,我司向卓润公司提供203平方米的耐磨陶瓷,合同总价共计263900元,分三期支付,卓润公司于当年支付165000元后,剩余货款98900元一直未按期支付,我司营销部杨部长多次催要均无果,之后卓润公司更是将公司直接注销逃避债务。
我司法务部接手此案后,立马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因该公司已注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应清算,并通知债权人,否则股东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鉴于卓润公司解散未清算,同时股东失联并未按时清偿到期债务,严重侵犯我司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致使我司不得不高价聘请资深专业律师到杭州当地搜集相关信息和证据,再通过法院立案、公告送达、审理、宣判、再公告送达的漫长审理过程,最终长沙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作出判决,要求卓润公司原股东徐盛花、雷柏祥在判决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我司货款98900元及逾期利息34631元,共计壹拾叁万叁仟伍佰叁拾壹圆整(¥133531.00)。判决后,卓润公司原股东雷柏祥、徐盛花根本不予理睬,依然未在指定期间履行债务,我司法务部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无法确定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法院无法一次执行到位,只能冻结被告人的所有银行户头及限制高消费,并同时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高级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同时法院将被告拉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2020年3月9日,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措施压力,被告人雷柏祥与我司联系,态度并不诚恳,百般狡辩,要求我司减免,被我司法务人员严词拒绝。据了解:雷柏祥注销公司后出国继续经商,本以为手段高明,自鸣得意。被法院限制后无法出境、无法坐飞机、住酒店,可谓寸步难行。不得不向我司支付了判决所列的全部债务,此案执行完毕。后经我司法务部向法院开具《结案证明》,法院随后解除了被告雷柏祥、徐盛花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本来这种案件按照以前的规则是很难顺利完成的。现在得益于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以及依法治国、国家诚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要求:“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国家和政府加大对失信人员的违法成本的追查力度,使得很多不愿意守信的人寸步难行,无法在社会立足,不得不承受失信成本。那么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政府的这种举措对于我们这种合法守信的企业,就是最大的支持。我们也增加了守信依规的信心,坚定了企业走诚信之道的决心。在此感谢长沙县人民法院对此次案件的支持和努力。希望在以后与各位客户以及合作伙伴合作过程中依法依规、合作共赢!
特此通告
湖南精城特种陶瓷法务部
2020年3月25日
文/湖南精城法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