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精城特种陶瓷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新产品的开发与研究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截止至2024年4月,我司拥有有效专利达21本,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有6本。软件著作权证书若干本。同时,在多年前就注册了“精城”商标。
2014年9月,山东兴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制作的《设备防磨综合解决方案》宣传册中多处文字及图片与我司的《耐磨陶瓷行业应用专册火电》及《耐磨陶瓷应用汇编水泥专册》宣传册中的对应文字及图片作品基本相同或实质性相似,涉嫌抄袭我司产品图片,侵犯我司著作权。我司随即向山东当地法院起诉,
一审法院判决兴和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其产品说明书《设备防磨综合解决方案》中与精城公司的产品说明书相同或近似的作品部分;同时赔偿我司经济损失40000元.
2019年十一月份,我司营销部经理发现,湖南威能陶瓷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产品栏使用了我司原创的大量产品图片,后经我司法务部介入,起诉到长沙县人民法院,法院组织调解达成协议,湖南威能陶瓷公司同意立即删除案涉图片,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同时赔偿损失46800元。
近段时间以来,又有一些公司抄袭我司产品图片,甚至冒用我司商标,侵犯我司合法权益,对我司品牌形象也造成重大影响。为维护我司合法权益,现我司法务专员已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司在此郑重声明:我司拥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奉劝各位同行,未经我司书面授权,严禁复制、剽窃、抄袭我司产品图片及文字作品;严禁未经授权使用我司专利产品及我司商标,否则我司将依法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相关刑事责任!
文/伍扣龙